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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萧江镇征地乱象之背后

时间:2015-04-28 16:56来源:消费日报网
     万没想到,这次采访是从一片哭声开始的。吴传旺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已泣不成声了,一起来的几个人也受到了感染,竟都抱头痛哭起来。不知他们受到了多少委屈与磨难,几个大男人竟然在陌生人面前情不自禁地嚎啕大哭起来,一时也让我们不知所措……
    原来吴传旺作为群众选出来的村民代表,怀揣着全村百十户人联名签字的控告信,十多年来无数次往返北京、杭州、温州,踏破平阳县无数个单位门槛,找过几十家新闻媒体,风风雨雨受尽委屈与苦难。时至今日,老吴已由当年四十几岁的壮年,变成了六十来岁的老人了,可所反映的问题一个也没有解决,全村人期盼已久的诉求也丝毫没有回应,这怎能不让老吴百感交集呢。
    老吴所在的周宅村,原是稻米之乡,这里的人世世代代以耕种稻米为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改革春风给这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庭作坊式经济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如今这里已成为全国最大包装印刷集散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要求也愈发迫切起来。从1996年开始至1999年底,周宅村共198.757亩水稻田前后三次被平阳县和萧江镇以每亩1.7万和每亩2万元不等价位先后征用,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周宅村人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走上了一条漫漫维权之路。

当年的农田如今已是柏油马路和高楼
    十几年来,周宅村人几乎跑遍了中国能说理的地方。事情一开始似乎都有希望,但结果总是失望,就这样周宅村人在希望与失望、失望与希望的循环往复中度过了十余载春秋。虽说现在仍看不到胜利的曙光,但依然坚持着,因为他们的心中始终有个信念:共产党的天下,正义终将被伸张!
    一,事情的起因
    中国农民的问题多半是土地问题,周宅村的问题也是由地而生。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没了土地,农民心里就没有了“根”。虽说这十几年平阳县萧江镇小民营经济发展不错,但相对来说,周宅村人自己当老板的还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靠给人打工赚钱,并不是太富裕的周宅村人对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还是有很多担忧。
    1996年9月4日,萧江镇政府根据萧江镇第12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与沿河社区(周宅村,下同)签订征地协议,征用沿河社区148.342亩稻田;同年10月9号,又征用沿河社区10亩稻田;1999年5月6日(据萧江镇政府提供),萧江镇政府根据有关建设大同路文件精神,又征用了沿河社区40.415亩稻田。这样,萧江镇政府前后三次共征用沿河社区198.757亩土地。
    打一开始,周宅村人就坚决反对土地被占用,理由是:1,三次征地均无合法手续,都是萧江镇政府以“杂田”名义私征;2,征地费偏低,每亩不足两万,同期平阳县县城周边征地费已达每亩六、七万之多;3,只有征地费,无补偿费和安置费;4,对失去土地的周宅村人的日后生产、生活及户粮关系没有具体安排;5,后征40.415亩的稻田,没有7%的返回地指标。
    周宅村人的反对并不能阻止萧江镇政府的强占,最后周宅村人在镇政府的恩威并施下只好签字领钱了事,但维权的脚步并没有停止。
    2000年10月前后四家媒体发文,对萧江镇政府乱占耕地现象进行了深入报道。其中《法制日报》称,萧江镇政府1998年前后共私征耕地480亩(其中就有周宅村198亩)作为建设用地,非法出售地基280间,获利1300多万。其实有据可查的还远不止这个数。萧江镇与农民签订的征地协议被浙江省原土地局宣布无效后,萧江镇1998年又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强征农民耕地450亩,不给农民任何土地补偿费。根据当时平阳县有关规定,萧江镇的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两项加起来每亩应给农民3.8万元,可镇政府只给村民两万元,有的甚至只给每亩1.7万元了事。
    群众的集体上访和媒体的连续曝光,并没有阻止萧江镇政府违法的脚步。2009年镇政府以建沿河社区“避难所”的名义,盖起两栋住宅楼,二楼以上30多套房子全部做为商品房卖掉,800万款项不知所踪;一、二楼部分以门面向外出租,部分作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临时避难所之用。几年来,周宅村人一直要求镇政府和沿河社区对此给一个合理解释,但与以前面对村民对乱占耕地的质疑一样,俱不理睬。后来此事又被《人民网》、《今日中国论坛》等多家媒体曝光,但结果都是不了了之。
    周宅村13号地块原有4亩多地,2012年浙江省国土厅(0258批号)合法审批只0.998亩,后萧江镇政府索性把全部地块都占去了,用于个人住宅建设。少报多占,侵占群众利益行为至今仍在延续。
    萧江镇政府为何方神圣,十几年来,面对群众集体上访和多家媒体密集发声,竟不为所动,依然我行我素,为所欲为?本网对此进行了深入走访,也许从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二,官方的态度
    4月3日,本网一行前往温州市平阳县国土局了解情况,该局主管土地规划的姓徐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他说,征用周宅村198亩土地都是有合法手续的,不存在私征乱占情况;征地款前后分两次全额拨付给了周宅村委即沿河社区,也不存在截留问题;对征地款的下发情况,他还建议我们去县农业局问问,说那里应该知道有关情况。当我们问一个县级土地局是否有权批地,而且一下批那么多时,他回道:“那个时候对土地管理还不是那么严,哪个地方要用地,县土地局行个文就可以了。”当我们要求看看当时的批文时,他说萧江镇土管所有,要看可以去那里找黄所长。对当时的征地补偿费问题,他说,1996年征地时,国家并没有分那么细,只是按多少钱一亩以征地费名义一次拨付的,并没有征地补偿费说法。在回答征用周宅村土地时为什么没有7%的返回地指标时,他说:“1999年9月份新《土地法》才规定以后征地要给被征地人返还7%的土地作为生活用地,周宅村的土地都是在99年以前征用的,所以不存在返还地的问题。”当我们要查看 征地日期时,他说黄所长那里有,可以去那里查查。对沿河社区避难所建设地基是否报批过,他言称没有报批过避难所建设地基,现在沿河社区所称谓避难所建设地基当初就是按商品楼报的,挂牌子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
    对徐的回答我们大多是不认同的:一,那时国家虽说对土地的管控较之现在松些,但不至于松到一个县级土地局就可以有权一次性批100多亩耕地;二,从一份1988年平阳县关于征用昆阳镇城东村土地的文件中就已显示那时就有征地费、补偿费和安置费等分项了,可到1996年时征用周宅村土地时就只有征地费一项,徐的“那是征地时还没有分那么细”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三,徐说有关资料在萧江镇国土所黄所长那里,要我们去那里看,可当我们给黄所长打电话要求见他并查看资料时,他推脱在外地,并说他那里没有我们要看的东西,资料都在局里放着,这显然也是在糊弄我们;四,声称最后征用周宅村40.415亩是1998年5月,不享有返回地,但周宅村人讲,40亩土地是99年9月后征用的,按政策应该有7%的返地指标,沿河社区原始单据日期已被人为销毁、篡改,县土地局原始单据又不愿出示,我们自然认定周宅村被征用40亩土地日期为99年9月后,按规定应享受7%的土地返还指标。
    随后我们又去了县农业局,有关科室人员说,他们这里查看不到各乡镇及村的土地存量及征地资金的使用情况,只对乡镇及村财务进行动态监察,当我们查看沿河社区财务状况时,发现沿河社区除去年一笔20多万土地款外,往年并无其他进项。
    下午,我们在萧江镇会议室见到了镇城建办梅主任、镇信访办林主任和镇党办杜主任,当问及周宅村土地征用和土地补偿等相关问题时,他们的回答和县土地局徐姓负责人的回答同出一辙,并递交给我们一份关于沿河社区土地问题的说明材料。但对沿河社区避难所问题上,梅主任倒给了我们一个不一样的回答:时间长了,不清楚那里还有一个避难所。一个管城建的负责人,竟不知道沿河社区还有一个避难所,真是不可思议。是真不知道?还是有意在回避?
    我们向他们提出要见一下沿河社区杨学寿书记,希望他们以政府名义通知他来见我们。他们面露难色,最后还是党办主任很不情愿地拨通了杨书记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应答。我们也试着拨了几次,电话是通的,但均不接听。党办杜主任解释道,他有自己的企业,大部分时间都在厂子里面,不常来社区上班。并说,他不拿政府的工资,我们也不太好管他。
    我们最后离开镇政府时还一再跟杜主任交代,晚上一定要跟杨书记联系上,有些事我们一定要当面向他了解清楚。但到了第二天我们准备启程回北京时,也没有见杜主任给我们回音。不知道是杨书记不愿见我们?还是杜主任没有通知到?我们不得而知。
    据我们了解,杨书记还是本地知名企业家,浙江省人大代表,在沿河社区干支部书记也有十多年了,对周宅村的土地征用既是知情者,又是直接参与者,他对沿河社区的情况是最有发言权。只可惜,没有见到他本人。村民们说,以往他对媒体也都是躲,他不可能见你们。
    三,村民的诉求
    周宅村村民维权代表之一周成锡给了我们一份上访材料,其中列举了很多诉求,我们归纳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点:
    1,1996年至1999年间,萧江镇政府前后三次征用周宅村耕地共198.757亩,是否有合法手续?要求平阳县国土局和萧江镇政府向群众公示相关材料。
    2,三次征地,每次征地款项是多少?总共征地款项是多少?征地款中是不是只有征地费,没有补偿费和安置费等?要求萧江镇政府向群众公布相关材料及数据。
    3,要求镇政府和县土地局向群众公示第三次征用40.415亩土地的原始单据。
    4,要求镇政府和沿河社区向群众公开解释沿河社区避难所相关情况,并公布相关材料与数据。
    5,要求沿河社区政务公开,尤其是以往重大财务账目要公布于众。
    对第一点,周向我们解释道:“萧江镇前后占用俺村198亩水稻田,如果镇拿不出合法手续,就说明他们是私征乱占土地,也说明了我们的耕地被占用了却不能正常享受国家的相关照顾政策,村民切身利益受到了侵害,我们肯定是不答应的。这一点很重要。”
    我们问,你们卖地钱都领过了,为啥还要向镇里提征地款和补偿费安置费事儿?老周说:“征地时当初我们是不同意的,后被‘个别谈话’,是被迫签字的。96年征俺村地的时候,每亩才给1.7万元,后来征的每亩是2万元。可按当时平阳县政府有关规定标准,萧江镇的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补偿费两项相加每亩应为3.8万元。这三次征地款都是征地费名义下发的,没有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说法。所以俺村人一直都怀疑,是镇政府把俺村应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每亩近两万元给扣了下来。所以我们一定要求镇政府公布相关的资料和数据。俺村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对于第三点,同来的吴传旺激动地说:“关于最后一次征用俺村40亩稻田的事儿,明明是99年9月后征的,应该享受7%返还地待遇,可镇里偏说是99年以前征用的,没有返还地。俺去县土地局查,不让查,说俺没有权力查。去镇里查,说社区有。俺又去社区查,结果社区会计把相关资料共六联的日期全撕掉了,说是便于存放。40亩地该给俺村返回近3亩地了,要按当时的地价也该卖不少钱哩,即使不卖,俺村自己留着也能干点啥。就这,镇里也给俺村‘黑’了。这还叫人活不!更让俺气愤的是,当我质问社区主任徐秋莲(去年离职)为什么撕日期时,她从椅子上跳起来拍着胸脯大叫:我就撕了,你去告我吧!太气人了,一个社区主任怎么可以这样子讲话!”
    “对于社区避难所的事社区群众一直议论很大,都说镇和社区假公济私,以建设受灾时临时安置灾民住所的名义搞房地产开发,卖楼的钱都被镇和社区拿去了,甚至都装到个人腰包里去了。”周成锡接着说:“这是明摆着的贪污腐败,为啥我们给上面反映这么多年了,就不过来查查呢?把楼都给卖了,万一这儿来个台风啥哩,受灾的群众往那里安置啊!当官的不能光想着自己,群众和集体的利益也得考虑考虑呀!”
    对沿河社区财务管理,周成良感触颇多:“从原来的周宅村委到现在的沿河社区,财务从来就没有公开过。村(社区)里每年有多少收入?每年支出又是多少?是怎么支出的?村民一概不知,去问,没人搭理你。对这十多年村里的土地收入,我们也都不清楚,每次卖了地,光通知你过来领钱,至于每亩卖了多少钱没有人会告诉你,想知道也没门儿,县里、镇里社区里都不会告诉你。你一个平头老百姓,都懒得搭理你。”

全村村民签字
    周成锡说,我们有时为了去政府部门取一个证据,或者查个什么资料,真是比登天都难,直到现在我们想要看的东西一样都不给我们看。他还说,县镇社区都很会刁难人,你要是想去查个什么东西,他们就说谁谁两个人必须同时在场才可以;这一天这个人在,可那个人又不在了,两个人总是会有一个人不在,给商量好似的。这样的事儿太多了,县里镇里社区里都这样糊弄你,搞得你身心疲惫。人民的政府,怎么可以这样去刁难俺老百姓呢!
(责任编辑:李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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