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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建设导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中心城区套型面积最大100平方米

时间:2021-02-23 10:17来源:北京日报

共有产权房建设导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中心城区套型面积最大100平方米

       未来,购房人申请购买城六区的共有产权房时,最大将能买到100平方米的三居室,更好满足“全面两孩”政策下的家庭居住需求。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0年修订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首次提出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放宽中心城区套型面积上限

       “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以集约规划为主导,充分发挥公共服务配套的优势,倡导‘小户大家’理念。适度放宽中心城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容积率等方面建设规划指标。”修订稿一开篇就提出了差别化原则。

       具体规定是: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原先“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的规定,修订稿不仅放宽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的套型面积上限,且对于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允许开发建设单位按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共有产权房项目中大套型的比例。

       在项目容积率上,修订稿明确,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中心城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

       “此前调研中我们发现,购房人最关注的是居室数量,三居室是主力需求户型,所以本次套型面积上限标准修订是以三居室为设计原型,在原来基础上做出一定程度的提升。”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市保障房政策咨询组专家钱嘉宏解释,根据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不同层数的住宅楼其楼层公摊面积不同。一般来说,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楼受防火、排烟、楼梯形式、疏散口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楼层公摊面积要大一些。“这次修订中,考虑到不同组合情况楼层公摊等因素,最终确定了差别化制定面积标准的方式。”

住宅套内空间宜具备可变性

       为了满足全生命周期下的家庭生活需求,修订稿特别提出“空间可变性”原则,明确共有产权房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一体化的原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长寿性、可变性。

       同时,为了发挥竖向空间功能布置的灵活性,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的层高也调整为2.9米。

       如何理解住宅空间的可变性?以示意图中户型举例,原始设计方案是可满足老、中、青三代的三居室,主卧室与邻近卧室、主卧室与客厅之间均采用轻质内隔墙。由于属于非承重的内墙,使用人可按照家庭结构及人口变化,适度进行空间变换,比如,将主卧室与邻近次卧室合并为一个舒适的大卧室,适用于三口之家;或者,将主卧室和客厅合并为一个大的起居厅,适用于二人世界。

       “‘空间可变性’将作为保障房方案设计评审的一项审查内容,从套型方案设计伊始就对空间可变性进行潜伏性设计,并考虑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后期改造条件预留情况。”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图书馆健身馆宜设置在地上

       记者也注意到,对于共有产权房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此次也做出更细致的规定。

       修订稿明确,图书馆、健身馆作为标准配置,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条件,宜设置在地上;图书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处,室内健身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处,室外集中健身场所可结合公共活动场地设置,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鼓励因地制宜设置丰富居民公共交流的空间,可以设置咖啡馆、茶馆,也可以设置廊亭、休息座椅等交流场所。同时,对于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应满足老年人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

       “自2017年9月发布《导则》以来,截至目前,本市已有37个项目、约4.3万套共有产权房按照《导则》设计建设并陆续交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稿的出台将为全面提升北京共有产权房宜居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需求提供更为完善的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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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新规正式执行

       本报讯(记者 赵莹莹)昨天,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从即日起执行。新规明确,区政府原则上应自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

       新规首先明确了征收补偿决定工作流程。通知提出,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区政府原则上自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且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结合征收工作实践以及相关司法判例,文件中对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提出原则上的时限要求。”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谈到,作出时限要求,是为督促各区政府依法做好征收决定前期各项工作,力争将房屋权属等争议化解在前端。

       新规的第二个变化是针对文书送达规定做了适当调整,在原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电子送达方式。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提供并确认传真号、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电子送达地址。

       新规的第三个变化,是针对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未履行补偿决定规定义务的情况。

       通知规定,各区政府原则上应自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法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补偿决定经法院裁定由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区政府原则上应自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成。(记者 赵莹莹)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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