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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以实际行动增强境外投资者信心

时间:2024-03-21 09:52来源: 中国证券报

  多部门:以实际行动增强境外投资者信心

  全面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出台再次表明了我国对吸引外资工作的高度重视,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经济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增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的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伍浩3月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此次吹风会上,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欢迎跨国公司继续扩大相关领域在华投资。同时,将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拓宽外资投资空间

  《行动方案》对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作出了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将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外国商会、外资企业充分沟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华中介绍,初步考虑,全国目录的修订将继续以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同时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力度。欢迎跨国公司继续扩大相关领域在华投资,与上下游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另外,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将充分挖掘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因地制宜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支持力度。“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资源丰富、市场广阔、人才充足,欢迎全球跨国公司将目光更多聚焦这些区域,将业务更多布局这些区域。”华中说。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也将高水平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负责人周宇表示,人民银行不断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目前,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等运行情况都比较稳定。在这些机制安排之下,人民银行还在不断探索新举措,使投资者在这些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投资活动更加便利。

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多位负责人表示,将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例如,在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方面,华中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项目所在省份成立了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协调解决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规划、审批、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对于外资企业投资的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和健康产业项目,只要符合重大外资项目的条件,将及时启动专班工作机制,通过全生命周期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加快落地。

  “截至今年2月底,前七批51个重大外资项目中,有多个上述领域的项目已经在华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营。”华中介绍。

  “我们相信,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与中国同行就是与机遇同行,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伍浩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待遇,健全外资企业直接联系机制,推动解决外资项目在投资落地、生产运营中的具体问题。强化外资项目服务,继续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强化对项目要素保障,通过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带动扩大外资流入。

  在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方面,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介绍,将积极落实《行动方案》中涉及商务部的职能内容,在扩大准入、投资促进、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对接国际高标准等方面持续发力,与“外资24条”形成政策叠加效应,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还将会同各方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着眼于更大力度吸引外资,进一步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必不可少。

  伍浩介绍,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并将为外籍人才在华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提供便利。

  国家移民局外国人管理司负责人贾同斌表示,2023年以来,国家移民管理局先后出台20余项政策措施,不断吸引促进外籍人员来华,为他们在华工作、生活提供服务保障。

  具体来看,一是持续优化外籍人员来华政策措施,及时恢复并逐步放宽申办口岸签证条件,目前,已办理95万余人次,签发量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此外,还稳妥扩大过境免签政策覆盖范围,累计55万来华交流合作、商务洽谈的外籍人员免签过境。二是积极为国际商务人员提供签证便利,对有正当合理事由需多次往返的外籍人员,可签发5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并可就近就便办理签证延期换发或者补发。“上述政策实施后,在华办理签证人员同比增长150%。”贾同斌说。

  在数据流动方面,《行动方案》将促进外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并将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转移标准,实现大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对于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动,周宇表示,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形成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明确金融领域的重要数据目录,统一监管合规口径,以给予外资机构更加清晰的规则指引。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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