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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人士透露:地方融资平台借新还旧 发债条件放松

时间:2019-03-14 10:36来源:中国证券报
  视觉中国图片 合成/刘海洋 数据来源:Wind
  中国证券报记者13日从多位券商人士处获悉,交易所日前窗口指导放松了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公司债的申报条件。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交易所要求,募集资金用途仅限用于偿还交易所公司债。
  业内人士指出,借新还旧发债申报条件的放松,有利于畅通城投融资渠道,有助于缓解融资平台短期偿债压力。此举对城投债投资是一个利好消息,未来城投债收益率可能进一步下行。此次放松可能部分挤压信托公司的政信业务,但有利于地方融资平台非标融资成本下行,化解政信业务存量项目风险。
  畅通城投融资渠道
  华南某券商人士透露,交易所上述窗口指导,暂时未有文件下发,仅为口头性质的指导。
  “目前还没有操作细则。不过,根据要求,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债文件上报交易所的时点,必须是拟置换的债务还没有偿还。也就是说,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上报新债务的时候,旧的债务还要存续,不能是自己找钱还完了,再以此名义发新债。”北方某券商债券承销人士表示。
  借新还旧发债申报条件的放松,有利于畅通城投融资渠道。某国有大行债券投资人士李伟(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交易所此举的目的在于缓解融资平台短期偿债压力,以时间换空间。
  据了解,此次针对借新还旧发债窗口指导放开的“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过去一直是交易所在审核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公司债时坚守的一条重要“红线”。
  交易所此前(2016年9月2日)表示,对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暂按以下标准执行:一是发行人被列入中国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二是发行人属于退出平台类,或者涉及土地开发、政府项目代建等相关业务的,其报告期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和现金流占比不得均超过50%,但募集资金用于省级保障房的除外。但审核实践中,发现部分发行人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政企不分,通过调整会计处理规避发行条件的情形,不利于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反复论证与审慎评估,交易所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甄别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为:一是将“双50%”调整为“单50%”,即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取消现金流占比指标;二是调整指标计算方法。为提高指标合理性,发行人计算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报告期内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数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权平均法”。
  城投债收益率有望下行
  “借新还旧发债申报条件的放松,对城投债投资是偏正面的消息。”李伟表示,未来城投债收益率、信用利差可能下行。
  事实上,2018年7月以来,较高评级的城投债收益率就在一路下行。Wind数据显示,2019年3月13日,5年期中债城投债到期收益率(AA+)为4.31%,与2018年7月2日的5.23%相比下降0.92个百分点。
  在避险情绪下,城投债依然是机构青睐的投资品种之一。“现在市场上资质好一些的城投债都比较抢手,如市一级的城投债认购倍数达4、5倍,区县级的也有2倍左右,认购倍数都算比较高的水平。”李伟介绍。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在研报中表示,未来城投债投资价值凸显,避险情绪将推动城投债行情。一方面,融资平台债务监管边际放松;另一方面,由于民企债违约,市场规避情绪重新发酵,城投债避险价值再度凸显。
  政信合作趋规范
  除了发行债券,非标融资也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重要的资金来源。“城投借新还旧发债条件的放松,一方面,实际扩大了平台公司的可融资额度,增加了资金渠道,信托公司前期投放的政信项目相对安全;另一方面,新的政信业务落地将受到影响。”某信托人士表示,这对信托政信业务来说有利有弊。
  业内人士坦言:“目前政府平台业务倾向于做一年期的项目,用途主要是存量债务周转,新项目并不是很多。”某中型信托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今年公司内部整顿比较严格,没有扩大政信业务,政信业务规模和占比持续下滑。”
  从资金端来看,此前,由于政信类集合信托产品具有一定政策和市场风险,主流银行已不代销此类产品。不过,近期银行又开始与信托公司洽谈,代销渠道有望打开。
  复旦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表示,政信合作的方式正变得更加规范,信托公司既要克服“等一等”的观望情绪,又要谨慎选择具有较强财政收入能力的区域进行合作。本报记者 郭梦迪 张凌之
(责任编辑: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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